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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深化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

2022-02-11 15:34:32 宁波日报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和“提升”两个角度深入贯彻“双减”精神,回应社会急需顺应民生期盼,推动义务段学校课后服务从“有”到“优”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通知》在课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机制、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做“优”

三大机制守牢育人的主阵地

建立准入退出机制。要求每一所学校建立课后服务课程开发与审查机制,在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时,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对相关课程进行审查;培训机构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等问题的,可启动机构清退工作。

建立师资共享机制。市教育局素质教育“五中心”积极统筹体育艺术专门学校等优质素质教育资源,提供系统化的素质提升和拓展课程;鼓励集团化学校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间师资共享,开设同步课堂;鼓励区县(市)教育局积极发动社会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课后服务,统筹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建立督导评价机制。由市教育督导评价部门对各区县(市)开展课后服务总体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域内学校层面的评价;建立定期检查和督导通报机制,公布课后服务负面清单,对制度不健全、拓展课程未开展、课后服务时间违规集体授课、分快慢班教学和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学生比例较高的学校等进行通报;定期发布各地校可推广复制的优秀案例。

创“新”

四大保障优化“双减”服务体系

数字化课后服务全面优化。要求各地校充分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用线上课程创新课后服务的方式与机制,满足学生多元学习需求;市教育局建设和推广应用课后服务综合管理、作业统筹监管和中学生在线答疑服务系统,实现选课、考勤、统计监测的数字化管理。

“一校一案”提升课后服务满意度。坚持“一校一案”动态管理,要求各中小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充分考虑本校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并不断完善,持续提升课后服务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家校协同共育凝聚“减负”共识。建立市、区两级家长成长学院,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要求中小学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并创新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密切家校沟通。

区域统筹协调保障高质量推进。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统筹区域教育资源,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坚持五育并举,努力构建轻负高质的区域义务教育良好生态。

落“实”

两大规范回应民生“急愁难盼”

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关注学生身体健康,推迟小学一二年级上课时间,义务段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变相要求全体学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拒绝有特殊情况的学生适当提早到校,对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向前”做好早托服务;关注少数家长“刚需”,“向后”落实延时托管服务,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跨班级、跨年级集中看护;着眼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家长负担,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提供非教学日托管服务,鼓励服务“向外”延伸,在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走进校外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场所。

规范课后服务内容。明确要求义务段学校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左右的基础托管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安排整理课堂笔记、做作业、预习、偏科补救、兴趣探究等内容,促进学习习惯的养成,保证小学生和参加晚自习的初中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明确在基础托管之外,提供素质拓展服务,要求学校以在职教职工为主体,整体设计素质类拓展课程,菜单式供选择;支持因材施教,允许初中高段在课后服务时段开展基于学科的分层辅导和拓展提升,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鼓励推行“无作业日”,该日的课后托管全部提供素质拓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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