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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8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2022-02-16 16:51:43 宁海县人民政府

日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联合发布202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我县力洋镇小青村、越溪乡下田村、一市镇西刘村、前童镇上溪村、梅林街道杨梅岭村、黄坛镇后黄村、西店镇吴山村、跃龙街道兴圃社区等8个村(社区)入选。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增强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积极拓展丰富创建载体形式和法治内涵,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法治宁海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实施民主法治村创建一村一品工程,精心培育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打造乡村法治精品线,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9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指导和监管,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民主法治村(社区)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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