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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法院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2-02-17 13:58:24 温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永嘉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虚构名字借贷的案件,法院通过居间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永嘉法院向该未成年人所在家庭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该未成年人的母亲吴某到永嘉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永嘉法院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未成年人陈某的父亲在监狱服刑,陈某因母亲吴某的疏于管教多次辍学在社会混迹,伪造名字谎称他人小学同学等关系多次向汪某、李某等不特定人员借款,借款后便消失无踪,导致汪某、李某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就陈某现居住地多次询问吴某,吴某表示陈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也无法取得联系,且明确表示夫妻双方离婚后确定陈某监护人是其父亲,和自己无关。

鉴于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永嘉法院对吴某进行了训诫,向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聘请资深心理咨询师对吴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指导老师听取吴某母女生活家庭背景和生活琐事,分析其在母女关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改善母女关系提出见解和建议。 (通讯员 清溪 记者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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