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绍兴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分两批集中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郭浩良、张昆仑先后领誓下,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跟诵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新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