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从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3月1日起,如外卖商家仍未建成“阳光厨房”或未使用外卖封签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最高罚500元。
网络餐饮“阳光厨房”是指外卖商家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使消费者在订餐时可实时通过网络餐饮平台在线查看加工制作现场视频。网络餐饮“阳光厨房”让外卖商家后厨加工公开化,倒逼商家规范制作加工过程,促进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点餐更放心。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破坏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外卖封签可避免食品在配送中被污染,保护送餐过程食品安全,还能作为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保护餐饮商户。
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根据前期调查,金华已有80%左右的外卖商家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并使用外卖封签,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督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负责人厉俊表示,自3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并依法查处违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