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马上还款,你们不要拘留我好吗?”近日,葛某向椒江法院执行干警请求道。
葛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期间,葛某曾一度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执行干警甚至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祖籍查访,亦未发现其行踪,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2月18日上午,执行干警一大早就接到申请执行人苏某的电话,反映在临海市杜桥镇某处新房发现了葛某的行踪。
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们根据苏某提供的线索立即行动。刚到葛某所在的新房,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到,房子虽然盖在农村,但占地面积有一千多平方米,建筑规模堪比别墅,整体外部装修也是金碧辉煌,高端气派。
见到执行干警后,葛某的眼神开始躲闪。
“葛某,这房子是你的?生活条件很不错啊。”葛某默不出声。“你在这里住着豪华别墅,有没有想过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有什么法律后果?”葛某无话可说,被执行干警带回了法院。
经过一番批评教育,执行干警针对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葛某一听要被拘留,立刻慌了神,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场景。
当天下午,葛某将涉案的借款本金29万元及利息,总计31万元,全额转账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本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