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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口老龄化,丽水首次编制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2022-03-10 16:44:19 丽水市人民政府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丽水市发改委印发《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这是我市首次编制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征:从人口总量看,丽水常住人口持续增长,户籍人口基本稳定;从老年人口看,总量规模持续扩大,已迈入中等老龄化阶段;从年龄结构看,低龄老人仍为主体,持续性长寿特点鲜明;从空间分布看,老龄化地区差异明显,“乡高城低”“北高南低”特征突出。

截至目前,我市系统性谋划养老扶持政策文件30余项。与浙江省民政厅连续签订了两轮厅市养老专项合作协议,2015年以来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11亿元。

近年来,丽水牵头建立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成为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我市全域覆盖的老年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9.12%。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842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7个,机构养老床位1.93万张,探索形成老年爱心驿站、“兼职保姆+好邻居帮帮团+照料中心”、家庭式小型养老院等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成功入选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2017年,丽水创成全省首个“老年友好城市”,在省内率先同步推进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景区“四进”工作。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填补国内空白。

此外,我市还制定《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丽水在全省首先建立养老服务领域职称评定制度,并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职业化为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100%。

《规划》提出,我市将从全生产要素、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完善六大体系,奋力推进九大工程,努力在更高水平实现老有康养、老有良医、老有好学、老有作为、老有常乐,争创全国幸福宜居之城、中国最美长寿之乡、长三角养生养老胜地、长三角康养产业高地,为全市建成“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作出更大贡献。

《规划》明确,到2025年,丽水基本建立与丽水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应对体系,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达到99%以上,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到2035年,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到2050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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