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开始,方桥街道携手方桥法庭合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构建起全覆盖的线上线下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助力高水平“平安方桥”建设。目前,已在街道矛调中心、各村(社区)、行业协会、拆迁事务所、农副物流中心、开发建设平台等处设立了28个共享法庭,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件。
历史遗留问题彻底化解
“没想到这桩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共享法庭这么快就解决了。”日前,上三村党支部书记方和平提及村中一桩棘手纠纷很是感慨。
原来,20多年前,村里因新农村建设需要,拆除了村民老陈一间老楼房,并通过协商将一间房屋调换给老陈。后来,老陈因调换房屋过户税费与村里发生纠纷,十几年来历经多任村书记一直未解决。
去年10月,老陈父女就此纠纷到街道矛调中心请求处理。街道矛调中心接访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协调当事人调解,最终调解未成。12月6日,在街道矛调中心的建议和帮助下,老陈父女通过村里共享法庭将民事起诉状、各种证据材料上传至方桥法庭。方桥法庭法官何军通过共享法庭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指导当事人就纠纷事项开展协商。12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方桥法庭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2月7日,老陈父女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村里于12月底付清了调解协议确定的税费。至此,多年的纠纷通过共享法庭得以彻底化解。
久拖未还的租金有了着落
近日,困扰村里多年的一桩租金纠纷通过共享法庭得到妥善解决,让新桥下村党支部书记王林华心头一块石头终于放下。
多年前,一村民因开厂租赁了村集体的房子,三四年后工厂停办,欠下租金72000元。这笔迟迟拖欠未还的资金,闹得村里打算打官司。去年底,方桥法庭庭长王佩岚走访中听说此事,向村干部宣导了共享法庭的功用。今年1月6日,村干部和该村民在村委会就解决租金纠纷开展协商。村人民调解员张孟挺上线共享法庭,联系方桥法庭法官竺晴照。竺法官在线上提出纠纷调解意见,特别是针对该村民家庭经济现状,提出了租金分期还款的意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在村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通过法官的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该村民签定调解协议。之后,通过线上申请,方桥法庭对该协议司法确认。此次调解结果使得当事人双方都感到满意,整个过程才花了一个多小时。
两起纠纷一天就解决
“竺法官,我们商会有一家会员企业最近碰到了两起纠纷,想跟您咨询一下如何处理。”3月4日上午,方桥商会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竺琴梅通过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里的“共享法庭”,视频连线方桥法庭法官竺晴照。
在线上,竺法官向竺琴梅和一同在场的该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两起案件情况,并分别分析了纠纷症结,解说了调解、诉讼途径及相关法律规定。原来,祁某某承揽该企业货柜装卸业务,近日在装卸货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而受伤,要求企业赔偿医疗费等部分损失。而该企业则称其将该业务承包给了王某,是王某将此业务转包给祁某某的。企业认为其与祁某某间不存在雇用等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而另一起纠纷则为该企业与员工冯某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前不久,冯某在工作中不小心被机器皮带弹到受伤,冯某认为此事故为工伤,要求企业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论不下。
在共享法庭沟通中,针对第一起案件,竺法官分析认为虽然企业称祁某某并非由其雇用,但因企业、王某、祁某某三者间并未签定书面合同,因此,企业很难证明这一事实。现祁某某实际是在为企业搬运货物中受的伤,所以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建议企业本着人道主义给予祁某某一定数额的补偿。针对第二起案件,竺法官通过电话征询了劳动仲裁委专家的意见,对方还传来了一张工伤赔偿明细表。随后,竺法官通过共享法庭,向企业负责人就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企业赔偿金额等作了讲解。
当天下午,在街道矛调中心主持下,该企业就第一个案件,接纳法官意见,与祁某某自愿达成协议,赔偿祁某某13000元;就第二个案件,该企业听取法官和劳动仲裁委专家的意见,与冯某达成调解协议,冯某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赔偿冯某伤残补助金近3万元,另外冯某可从工伤保险中获赔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误工费等近3万元。
“通过共享法庭,这两起纠纷不仅得到迅速顺利解决,让我们少跑腿,而且通过这次案件处理,让我们得到了普法教育,今后企业会加强合同、用工、工资等方面规范管理,推动和谐企业建设。”该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