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文物安全保护至关重要。为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自去年以来,市文物局结合省政府文物安全督查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鸣鹤新五房作为清晚期建筑,用材考究,工艺精湛,布局规整,保存较好,在浙东地区晚清建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然而,在日常巡查中,鸣鹤新五房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电线私拉乱接,建筑厅堂内违规存放电动车,走廊通道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建筑有残损……针对这些情况,我市压实属地责任,委托文物维修专业力量,启动新五房建筑整体修缮方案编制,分步推进损毁抢修和隐患区域加固。
鸣鹤新五房是我市加强排查和整治的一个缩影。近阶段,我市强化“一线问诊”,坚持点面结合,协同消防部门和属地政府,对全市150家文保单位完成地毯式隐患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在此基础上,“分类施治”筑牢安保屏障。一方面,筑牢“人防”屏障,借助社会力量组建文物消防安全义务消防队,如与鸣兴村消防队联动,将鸣鹤新五房列入其重点保障范围;另一方面,筑牢“物防”屏障,实现文物建筑消防灭火器100%配备,推进文保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上林湖越窑博物馆等4个国保、省保单位微型消防站配置;此外,筑牢“技防”屏障,完善文物保护监控体系,破解野外文物监管难点,如观海卫镇在袁韶墓安装监控4个并接入天网工程。
与此同时,市、镇、村三级协同,夯实责任体系。三级协同落实文保点位网格化包干保护,在上林湖越窑遗址、鸣鹤新五房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行“一点位+一清单”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对省保以上及部分体量较大的市保单位配备责任文保员,确保对国保、省保单位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市保单位(点)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