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世界水日”,鹿城法院发布《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加强温瑞塘河司法保护的意见》、典型案例及法律汇编,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行政机关开启温瑞塘河司法、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从“政府主导型单一整治”转向“司法部门介入的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模式。
温瑞塘河被称为温州的母亲河,是温州山水城市特征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温瑞塘河流域开发与建设如火如荼,而违法施工、违章搭建、水土污染、征收补偿、工程建设、旅游服务、配套租赁等行政、民事纠纷陆续出现。由于塘河流域内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缺乏沟通与协作机制,难以形成保护合力,生态环境与人文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司法裁判面临考验。
作为集中管辖温州市环保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鹿城区法院制定上述《意见》,将搭建沟通联络平台、统一裁判尺度。《意见》共十六条,旨在妥善协调温瑞塘河流域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中岸上的关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全方位保护。注重生态资源和人文遗产的保护,尤其保护如龙舟等具有温州地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温瑞塘河流域历史文化的传统格局和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