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2021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情况通报》,宁波2021年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82.49分,在监测覆盖的31个省(区、市)的120个城市中排名第八,比去年又前进两位,达到历史最高名次。
公共服务质量是评价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直接反映民生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成效。监测内容涉及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12个方面。
从监测的各城市看,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达到满意区间(80分至100分)的有40个,占总数的33.3%,比2020年下降10.3个百分点。其中南京、杭州、泰州、合肥、镇江、拉萨、广州、宁波、上海、北京分列前十。其余80个城市得分均在70分至80分之间,处于比较满意区间。
我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2018年以来连续四年处于满意区间,且分数连年提升。2020年以来,各单项满意度均超80分,全部在满意区间。
宁波的分项得分中,“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生态环境”等6个单项满意度指标排名均在10名以内,“公共文化”“政务服务”“公共事业”“公共安全”“公共体育”“公共交通”等排名也进入前20名。其中,单项满意度名次前进10名以上的是“公共事业”(进33名)、“公共教育”(进25名)、“养老服务”(进15名)和“生态环境”(进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