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最新通告,要求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自觉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有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镇街)、实行全区域核酸检测区域的人员,实行“暂缓来绍”政策,相关单位应保留工作岗位,相关人员可以等当地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回绍。
来绍返绍人员,需事先在“绍兴防疫申报平台”主动申报有关信息。返绍途中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抵达后,要配合单位进行旅居史查询、核酸检测报告核验。已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绍人员,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已来绍员工,暂时不得上岗(学),立即报告单位及属地村(社区),配合落实“14+7”或“2+14”管控措施。其他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观察。
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绍返绍、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到绍后第4天应到愿检尽检点再一次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若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绍第1天、第4天应到愿检尽检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返绍来绍人员一旦接到市、县各级疾控中心或其他单位电话,被告知自己属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的,需立即向现居地的村(居)或单位报告,同时戴好口罩单独就地等候,严禁再流动和与其他人员聚集,保持电话通畅,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到场调查处置。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最新通告提请还未接种疫苗人员抓紧接种,接种二针超过6个月的接种加强针。
通告明确,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暂停营业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